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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公司被指是野蛮施工“黄大锤”
作者: 发布于:2014/6/18 17:45:00 点击量:

    黄宏和巩汉林的小品《装修》,塑造了一个糊涂的装修工“黄大锤”的形象。昨天,南京秦淮法院也审理了这样一起类似的案件。业主王先生状告装修公司,说装修公司野蛮施工,打通了邻居的墙,还拆了承重墙,索赔6万余元。案件没有当庭判决,将择日宣判。

    王先生诉称,去年12月,他和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,将房屋交给某装修公司施工,工期从12月16日到今年3月31日。在拆除旧墙体过程中,王先生发现装修公司野蛮施工,居然打坏了邻居的墙,而且是两家邻居,其中一家掏了个大洞,另一家墙体出现了裂缝。邻居发现后立即报了警。

    王先生称,经房产监察大队监察,还发现装修公司有拆改承重墙的行为,王先生遂要求装修公司立即停工并整改。装修公司先说是工人回家了,过完元宵节再来恢复,没想到过了元宵节,装修公司却要求他另付房费再恢复。他气得要命,又约时间另谈,结果装修公司竟称不全是他们造成的,王先生要求解除与某装修公司的装修合同,返还装修款5万余元,赔偿拆墙费、房租费、邻居墙体修复费等,合计六万余元。

    为证明自己的主张,王先生提交了装修合同、规划设计图、预算方案等作为证据,以证明装修公司是按照他们自己设计的图纸拆墙的,而且图纸中没有标明哪个是承重墙。“拆的时候也不告诉我们,危及了我们的房屋安全。他们还在工程预算中故意漏项,拆墙是包含在设计中的,但他们却在预算中故意不报,收了我2800元的拆墙费,什么票据都不给我。”

    对王先生的说法,装修公司一口否认。装修公司称,从墙体改造图可以看出,他们对于要拆的部分,已经在图例范围进行了明示。“新建墙体是小方格,虚线表示拆除,拆除的部分中并不包含墙体。”装修公司拿出合同说,双方已经明确约定,如果业主需要拆承重墙,需要自己聘请国家认可的专业公司,他们不负责承重墙的拆除。“从邻居的报警记录看,反映的是工人刘某某把墙打通了,但我们公司从来没有叫刘某某的,所以,承重墙是王先生私自请他人拆的。”装修公司表示,就算解除合同,也只能把剩余没有完成的装修项目的钱退了,已完成的不能退。案件没有当庭判决,将择日宣判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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